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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否具有优先性 遗嘱继承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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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否具有优先性

遗嘱继承是否有优先性


案例:付某死后遗留4000元钱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付有2个儿子,2个女儿,只有小女儿还在大学读书。儿女们经过协商平均分割遗产。


在外地念书的小女儿得知此事后,返回家中,提出父亲生前留有书面,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过,主张应得遗产钱款4000元。其他哥、姐认为做父亲的偏心,不公平,应当按照每人份额分割遗产。请问,继承开始后,因立有遗嘱,是先按,还是先按办理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三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适用效力是不平等的,继承开始后如果立有遗嘱的,应先按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充分反映了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处分自己死后财产的意志和愿望合理地使用权遗产得到处分。


上例中,付某生前自愿立下遗嘱,把自己的4000元的存款留给小女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遗嘱先继承,付的小女儿应得到4000元的遗产。对付遗留的其他家庭用品,由2个儿子和2个女儿按份平等继承。付的小女儿按照遗嘱继承4000元遗产后,仍然有权按法定继承其他遗产。所以,有遗嘱的,首先应按遗嘱继承办理,不是先按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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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现在协商、调解或诉讼方式来解决,至于选择哪种方式,则当事人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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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广和志峰律师团队 [广东]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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