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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事实婚姻有哪些特征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广和志峰律师团队,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


  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事实婚姻有哪些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χ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υ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重婚罪事实婚姻的认定的内容,由此可知,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行为中时有几种情况:前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咨询。



律师:广和志峰律师团队 [广东]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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