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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养儿童为什么犯法 收养孩子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3日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广和志峰律师团队,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广和志峰律师团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非法收养儿童为什么犯法

  收养小孩要通过正规的渠道、正规的机构来办理,不能找中介之类的人员办理收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为是非法收养儿童的,那么非法收养儿童为什么犯法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非法收养儿童为什么犯法

  非法收养是指不符合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的收养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非法收养指不符合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包括: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为非法收养。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所以违反这个规定收养的也是非法收养的收养行为。

  非法收养的处理如下: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二、合法收养子女流程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如何领养孩子

  1、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

  2、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领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领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最新非法收养儿童为什么犯法的法律知识。综上,非法收养儿童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因为没有经过合法有效的登记,对儿童的权益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收养孩子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自己养育的孩子,久而久之也会觉得收养的孩子与亲生的孩子没有什么不同,因为这些孩子就只有我们,他们的亲人就是我们,双方相依为命,那么你知道收养孩子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吗相信很多人不了解。以下由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一、收养孩子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对于收养孩子,现实生活中可能更多人称之为领养,其实是一个意思的,不管是何种方式收养,都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二、收养程序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三、收养的手续有哪些

  1、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如果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2、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向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为您带来的;收养孩子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对于自己没有孩子想要收养孩子的家庭,首先要知道收养小孩都是有法律详细规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士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就好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律师:广和志峰律师团队 [广东]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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