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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犯罪

因重婚而申请婚姻无效的 重婚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8日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广和志峰律师团队,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重婚而申请婚姻无效的

重婚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法院的裁判规则:在先缔结的合法婚姻解除后仍应将重婚认定为无效婚姻。

已经与女方登记结婚的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第三人进行结婚登记,该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中关于一夫一妻以及禁止重婚的规定。虽男女双方的婚姻在重婚行为发生后解除,但因男方与婚外第三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明知在先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而另行缔结婚姻的行为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仍进行结婚登记,故即使在先存在的合法有效的婚姻解除亦不能认定该事实为阻却确认重婚婚姻无效的事由。无论在先存在的婚姻解除时是否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对于男方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第三人另行订立的婚姻,均应认定为无效婚姻。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阻却事由,故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分析,如未到达法定婚龄,可因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而填补先前结婚要件的欠缺。而重婚行为的当事人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现有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另外缔结婚姻,即使在先的婚姻在重婚后解除,其重婚也明显违背了我国《婚姻法》中关于一夫一妻的基本精神。只要在法定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另行缔结婚姻,无论之后法定婚姻是否解除,均不存在确认婚姻无效的阻却事由,故应当认定重婚为无效婚姻。

男女双方经结婚登记而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与婚外第三人另外缔结了婚姻,之后男女双方经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男方与婚外第三人在男女双方合法有效的婚姻存续期间进行结婚登记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中关于一夫一妻制的规定。虽在重婚行为发生后,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但男方与婚外第三人重婚系在男女双方法定婚姻存续期间确定的,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法定无效婚姻消失的情形,即不存在确认婚姻无效的阻却事由,故无论重婚时在先的婚姻是否解除,均应当确认男方与婚外第三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重婚行为不仅违背社会道德底线,也触犯法律,我国法律是严禁这种行为的。重婚申请婚姻无效后,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重婚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重婚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重婚罪构成的要件: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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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广和志峰律师团队 [广东]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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