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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2019年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发布时间:2019年1月19日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宋,深圳浦东新区知名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多年从事继承法纠纷案件的处理,代理案件遍布深圳浦东新区各个区和镇,对此类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践操作能力。秉承“认真负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专业态度,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过程中,由于专业的知识和专注的态度,甚至获得对方当事人的认可,有较深的造诣。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那么,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代位继承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

  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因此,代位继承权中,被代位人只能是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而且,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遗嘱继承是不适用的。

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宋,宋著名律师,工作多年经验丰富,该律师经手的案件数千件,擅长在案件中快速找到争议焦点、翻盘点、切入点。立足于实践与法律,将维护当事人最大化的利益,保障当事人能够获取其合理诉讼与愿景。

律师:广和志峰律师团队 [广东]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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