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503005777(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
婚前教育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包括几种?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生小孩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8日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广和志峰律师团队,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包括几种?





非婚生子的这种行为可能在孩子小的时候自己不会感觉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但是等到孩子逐渐长大,有可能也会从别人口中听到一些关于自己的闲言碎语的,个人觉得非婚生子对子女的身心健康还是有影响的。况且有人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包括几种


一、在我国非婚生子女包括几种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非婚生子女上户口要交哪些材料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或派出所区民警调查证明;


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三、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流程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了。


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就是不是正常的婚姻关系生下来的孩子,通俗一点讲就是私生子,如果非要具体到非婚生子女包括几种的这个问题上的话,有些非婚生子是属于被别人强奸,通奸或者是没有领结婚证生下来的,出轨等这些非婚生子女,但实际上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就是只有一种,那就是没有正常的婚姻关系。



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生小孩怎么办

社会抚养费大家听着还不习惯或者比较陌生,也就是我们以前习惯称之为“超生费”,现在很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侣在登记前就已生下小孩,这样也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生小孩社会抚养费


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夫妻不在同一所在地的社会抚养费计算: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律师:广和志峰律师团队 [广东]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hzslhjc.com/art/view.asp?id=10391101107566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8-2024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