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503005777(微信同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
婚姻纠纷

起诉离婚期间与别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吗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3日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广和志峰律师团队,深圳婚姻继承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起诉离婚期间与别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两者正在离婚诉讼期间的时候,一方就会想自己属于单身的状态了,就会去跟另外的一个人进行交往,若两方在此期间进行同居,那就会出现在离婚诉讼尚未结束的时候和他人同居的情况,那么起诉离婚期间与别人同居算重婚罪吗下面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起诉离婚期间与别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离婚判决生效前,夫妻依旧处于婚姻存续期间,仍需要履行《婚姻法》规定的忠诚义务。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是说,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实践中,存在一些当事人以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或者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就已经构成感情破裂,恢复单身了。实则不然,夫妻在获得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前,仍属婚姻存续期间。此时与他人同居极有可能涉嫌重婚罪,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有权以涉嫌重婚罪提起刑事诉讼,另一方当事人极有可能既要承担民事,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二、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有什么区别

  以时间为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算事实婚姻;这个时间点以后的算非法同居。

  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可见,凡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构成重婚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3、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4、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期间与别人同居算重婚罪吗的全部内容。起诉离婚,还没判决离婚的,还是有夫妻关系的。在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和别人同居显然是属于过错的。建议您最好暂时与男友分开居住,等法院判决你们双方正式离婚,并且离婚判决书上诉期届满,即具有法律效力后,您的婚姻状态为;离异;时,您再与您男友或者同居,或者登记结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吗

  现在很多情侣在感情确定后会选择同居。在同居期间就会涉及到财产共享等方面的内容。而当双方感情破裂后就会选择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就会写在协议书里面。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吗下面就由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吗

  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二、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婚同居的,解除同居关系只需要双方协商即可。所以,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因此,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

  但是,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法律对此的态度一般是,如果愿意给,则有效。不愿意给,则无效。因此,一方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为由申请法院强制的,则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时,最好不要以分手费、青春费为名。可以赠与的方式签订协议书。

  法律咨询:

  网友: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如何写

  律师:

  1、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

  2、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

  3、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

  4、违约的处罚措施。如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对方多少钱。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吗的相关内容。是否需要公证要看双方的需要。不过为了避免解除同居后产生纠纷最好是进行协议公证。公证就需要双方去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后就受到了法律保护。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律师:广和志峰律师团队 [广东]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shzslhjc.com/art/view.asp?id=10391101148591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8-2024  

深圳婚姻继承律师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网站管理